关于调整辣椒干1906电子合同预付款标准和 大价格波动限幅的通知
各购销商:
由于辣椒干1906电子合同于12月11日、12日、13日和14日连续四个购销日涨跌幅(涨幅)超过合同规定涨(跌)限幅的3.5倍以上,为了更好的控制购销风险,根据即期现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,做出以下风险控制措施:
山东天元农商17日开市前将辣椒干1906电子合同预付款标准调高到120元/批, 大价格波动限幅调高到上一购销日结算价±45元。
如17日收市时不满足即期现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,则18日电子合同预付款标准和 大价格波动限幅恢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。
请广大购销商合理安排资的,注意控制购销风险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七日